来访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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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介绍

   来访者在预约后有权接受或不接受心理咨询。如接受咨询则需按照预约时间提前进行等候;如不接受或无法按时前来,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告知本中心工作人员,调整预约安排。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时间将取消本次预约。

二、相互了解的原则

(一)为服务于来访者,在预约或咨询时,咨询中心(或咨询师)需要确认来访者身份。

(二)在心理咨询过程中,对咨询师的训练、职业背景、咨询方案、咨询时间安排等有任何疑问,来访者可以主动提出,咨询师应如实告知。

三、双向选择的原则

(-)心理咨询师与来访者遵循双向选择的原则。来访者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一位心理咨询师,但不能同时与两位以上的心理咨询师建立咨询关系;心理咨询师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況,个人经验和价值观以及业务专长选择合适的来访者。

(ニ)来访者可以在任何时候、任何情况下要求中止咨询或更换咨询师,来访者可以向咨询师提出上述要求,共同协商转介或中止咨询事宜;必要时也可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其他工作人员提出意见,由本中心安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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